這裡是一個台北小市民的陳情。

我們實在是投訴無門,所以只能在這抒發經驗與事發經過,

避免更多人受害!!!


本人於2017年的4/17 日參加了 "飛鳥國際旅行社" 的金質日本高價五日團

團費高達 NT$ 129,888 元,標榜走精緻高級路線。

下圖是住宿的現場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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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與親友懷著興奮的心情出發,但是五天的旅行下來,直覺受騙

新聞畫面

 

而在為期四天的食宿中,其中一天差勁的住宿誇張到極點!

先來看看網站照片跟實際照片,根本是不同的飯店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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髒亂簡陋不已,衛生安全堪憂

讓我和另外 9 名團員決定站出來向旅行社討公道

到底有多誇張,看看這些衛浴設備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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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映給旅行社,旅行社不理睬,

我們只好轉向旅行品保協會以及觀光局陳情,但是結果卻讓我們大失所望,深覺求助無門。

觀光局冷處理
當品保協會協調未果,將函送至觀光局時,首先觀光局的鄭*詺先生一開始的發函,就已經將我的名字寫錯,

經電話糾正後,我們又整整等的數週,再經由電話催促才得以召開調解委員會,會中,飛鳥旅行社還是抱持不理睬的態度,

而觀光局鄭*詺先生絲毫無盡到調解之責,並督促雙方盡快進行司法程序!

試問,如果是這樣有開等於沒開的調解會,何須讓我們小市民特地從台灣北中南部齊聚觀光局?


會後,觀光局再次發函稱此次協調未果,請循司法途徑解決,函中再次將我名字寫錯,

我們小市民不僅要問,這是我們公務員的不用心和一貫推託的行為還是沒改善? 誰可以為我們小市民真正發聲主持公道?

行政部門的互相推諉與官官相護
我們於 9/17 再次於台北市市長 (案件編號: W10-1060918-00263) 以及交通部部長信箱 (案件編號: 106014144) 進行申訴,

但是:
- 台北市政府將案件轉給法務局,而經過一週後,法務局於 9/25 日以郵件回覆,請我們向 "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" 進行再次申訴,所以是一次不行,兩次?
- 關於 "觀光局的冷處理",台北市則直接將含轉呈交通部觀光局,這個沒什麼不妥
- 同樣的申訴,到了交通部觀光局,案由直接變成 "旅遊糾紛調處未果不甚滿意",文中淡化交通部觀光局的冷處理一事,只稱 "本部觀光局協調未果"... 我們的申訴是 "未盡調解之則,只是推諉並催促雙方盡快進行司法程序",結果獲得的結果還是避重就輕,

 

今天如果觀光局有盡力協調,未果,則我們欣慰,但是你沒進行協調之責,卻舉著協調未果的旗幟,我們無法接受!

 

我了解台灣旅行業的艱難,或許讓觀光局想息事寧人,但這也是台灣旅行業一直不振的原因,不是嗎?
我們這群小市民我們用我們的辛苦錢,想參加一次高價團的築夢,這次徹底被打碎了...

不想更多像我們一樣的無辜受害者上當!

政府部門如此的推諉,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的心態,我們不知道還能再希望誰能主持正義了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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